为进一步规范信访接待工作,维护社会正常秩序,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发布公告,对石鼓区机关大院及周边信访接待场所进行划定。具体公告如下:
公 告
为维护石鼓区机关大院及周边的正常社会秩序,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信访工作条例》规定,对石鼓区机关大院及周边(具体区域如下图)信访接待场所进行划定,在非信访接待区不能进行非法聚集、滞留、围堵。来访群众请到机关大院进门右侧石鼓区信访局反映诉求,对非法聚集、滞留、围堵人员,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先进行劝阻、批评或者教育,经劝阻、批评和教育无效的,公安机关将予以警告、训诫或制止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,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
2022年5月30日
非信访接待区示意图

责编:罗亮华
来源:中共石鼓区委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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